组织人事部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党组织建设、干部、师资、劳资、离退休、关工委等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各1人,内设组织科、师资科、劳资科3个科室。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一、组织科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向校党委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负责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协调督促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校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成功经验与存在问题,并向校党委报告。
3.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党内先进评选和表彰活动。做好党内统计报表工作。
4.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选派锻炼及各类政审工作。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熟悉和掌握离退休人员相关政策法规,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组织离退休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帮助解决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等问题。
6.做好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和丧葬善后等工作。
7.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师资科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安徽省、阜阳市及学校党委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统筹全校人事工作。
2.负责落实党管人才相关政策,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编制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和完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师资队伍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使用、管理和实名制系统更新、统计以及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5.负责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统筹学校人力资源的调配与管理;制订申报并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招聘及其配偶工作安置与引进计划、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和各类人才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教师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制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职业培训计划;负责教师的访学、培训、赴企业实践锻炼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作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7.负责组织学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和工勤岗位等级考核、管理工作。
三、劳资科
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请销假工作;
2.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核定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生活待遇,以及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用等工作;
3.负责各类工资统计报表,做好全校工资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
4.负责全体教职工工资福利、绩效、奖金等工作;负责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的出具;
5.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数上报、日常变动等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6.负责保健对象新增、年审及体检工作;
7.完成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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