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加强高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第二批校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依据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阜职〔2025〕7号)。
二、认定范围
(一)学校在职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无需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的支撑材料一份。
(二)初审认定。各教学单位成立专家评议小组,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初审合格的教师认定申请表及相应材料报组织人事部。提交《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支撑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留学院备查)一份、《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份,以上为纸质版材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175801090@qq.com。
(三)检查复核。学校组建“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四)公示发文。组织人事部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正式发文公布。通过评审的教师,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证书。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7月11日前,教学单位完成申报人员审核上报。
2.2025年7月14日—16日,组织人事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审核材料,7月22日前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认定并公示认定结果。
3.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公示。
4.2025年8月5日前,学校认定结果正式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全体专任教师认真学习《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阜职〔2025〕7号),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2.各教学单位组织员负责“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联络工作,并指导申请教师做好申报材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人员,按照所在教研室归口,从各教学单位申报。
4.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做到一人一袋。
5.未尽事宜,请咨询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吴天慈,联系电话:2171925。
附件:
4:关于印发《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阜职[2025]7号).pdf
组织人事部
2025年7月3日